2008-09-21 18:32:32 郭岱軒
監察委員李復甸,在偵辦陳前總統案件的敏感時刻約詢特偵組檢察官,引來干預司法等諸多批評,李復甸認為媒體報導和事實有距離,於是竟然透過時下最流行的部落格來澄清。
這把火似乎還沒平息,李復甸用了時下最流行的方式,在個人部落格再度澄清。他舉出監察法規定模糊,對於偵查中和審判中的案件是要監委「盡量避免調查」而非「不准調查」。
他還說,以類似證人身分約詢,目的在保護特偵組獨立辦案不受外力干涉,這番說明立刻得到網友聲援,就連監院同事也力挺。監察委員周陽山:「所以這個時候你只能冤到含冤啊,據我所知,他並不是去問,說為什麼要去逮捕或不逮捕某人,應該是這樣子問就是說,你們在做收押或不收押的時候,是不是受到其他人的影響?」
強調不是針對特定檢察官,是因為監察院司法糾紛案有上千件,不管是檢察官,甚至是法官,監委幾乎都有約,只能說,扁珍案件實在太敏感,辦案也得顧及外界觀感,連監委都得透過部落格給大家公民教育一番。
新聞來源:TVBS 更多政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