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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觸集撲浪

2008年3月1日 星期六

行政院視立法院若無物

鐽震到圓山 賭徒離場、擠兌籌碼

民進黨曾經自許清廉,曾大力推動過陽光法案。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五日立法院修正通過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同月廿一日總統公布。依該法第廿條規定,修正之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監察院以命令定之。但修法至今已近一年,行政院依然沒有公布施行。好笑的是,原修正案固未施行,立法院又於九十七年一月再修正第四條條文,行政院依然未公布施行。

行政院已將立法院視若無物。細繹何以行政院如此顧忌,遲不公告施行?我們發現第三條原先僅要求公職人員應於到職三個月內作財產申報。但是在新修法之第三條除了原先的要求外,更增加了「離職申報」。

原來「離職申報」的規範造成行政院遲不公告施行的原因。據法務部回復立委詢問,稱要到今年十月方能完成施行公告。公告法律施行並無窒礙難行之處,實難理解何以須經一年半方能施行。何以行政院不能在這一任總統任期屆滿前,開始施行公職人員離職財產申報,令人不解。

近日從媒體上鐽震公司、華揚史威靈等政府投資案件大量曝光。日昨又有圓山大飯店公司籌劃成立,政治評論憂慮國家資產恐被挪移掏空。立法委員選舉執政黨大敗。總統大選迫近,民調顯示執政黨又敗象已顯。令人聯想到賭徒離場前擠兌籌碼的醜態。

社會大眾允許賭客擠兌詐賭所得,大搖大擺揚長而去嗎?

【聯合報╱李復甸/文大法律所教授(台北市)】 200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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