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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3日 星期三

監委李復甸投書 回應「笨蛋說」

【台灣醒報記者章文報導】監察委員李復甸今天投稿報章,鼓勵公務員最標準是做「守法遵職,履正奉公」的「循吏」。他也說,基層公務員是笨蛋的實不多見,缺的也不是自命的清官。文中開場白與結語,頗予人似乎影射監察院長王建煊之聯想。

 他是在聯合報「民意論壇」以《循吏?清官?》為題投書表示,清廉是公務員的本務,非份之財一介不取,沒有任何值得驕傲之處。若是自命清官,處處以儉苛自我標榜,便大可不必了。

 他也表示,官員既廉且能,固然令人欽敬;但是能夠循規蹈矩,依法行政,便是值得稱許的模範公務員。他反對要求公務員做到冰清玉潔,又要親切庶民、高瞻遠矚。「真若有如此之人才,早該是行政院長之不二人選,而不會是基層公務人員了。」

 在文中,他強調如何更進一步鼓勵公務員都能夠「積極任事」與「敢於抗拒上層的不法要求」,是當局必須著眼的重點,而不在苛求公務員的「清貧儉峻」。

 只不過,他文首一句「公務員裡有一大堆笨蛋」,文末一句「自命清官,可以休矣!」似有指涉王建煊院長之處。

 針對外界聯想,李復甸表示,「我這篇文章沒有在罵誰啊,也沒有指定任何人。」他透露,受訪五分鐘前,他才遇到王院長,兩人還很客氣的互打招呼。他說,這篇文章其實已經送出去一段時間了,只是剛好今天被登出來。「寫這篇文章時,並沒有想著特定的對象去寫,所以也沒去想過這些事。」

 他也解釋說,這篇文章中間有兩個段落被拿掉,其中一段談到設立委員會的事,原文寫道,「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堪稱舉世公務員行政鐵則。法令不合人情事理的糾責下,公部門就設計了委員會或專家諮詢作為決策的卸責巧門。」

 不過對於王建煊院長,他也頗有「建言」,他認為王院長似乎不太處理院內大事,只關心枝節的小事。

 李復甸認為,王院長最要緊的事應該是「幫助監察委員們把職權行使好。」

 他舉例說,在監察院做調查官,薪水是法務部事務官的7折,和調查局的加給也可以差到快2萬元,如此,怎能保障查案品質?另外,院內有調查官考上律師,但礙於公務員身分也不能實習。所以,有本事問案的人,因為待遇不相當,監察院也難以爭取。

 目前院裡限制委員只准辦20件,超過20件便不准再申請自動調查。他認為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監察委員…,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的規定。每個委員能處理的件數不一,強要限在20件,對國家社會也是不經濟的。他建議院長應該大力破除這種限制,讓委員自行量力決定辦案的數量。此外,也能為委員們爭取辦案必要的裝備與支援人力。

 他進一步說,之所以有限制20件之決定,主要是院長當初反對自動調查,主張一律依輪序派查。主要是擔心委員申請自動調查結果是意圖包庇特定行政人員,或是公報私仇。但是此動議受到委員強力反彈,造成監察院有史以來院會第一次動用表決。後來雖然未如院長所願廢除自動調查,但仍以二十件為限。其實,若真有委員意圖包庇或公報私仇,自當送紀律委員會詳查、甚至彈劾去職,無需限制調查數量。

 另外,他也建議,院區有個角是缺的,那個角就是之前的礦物局。如今,礦物局要搬遷到別處,王院長應可爭取回來,做為受理財產申報與民眾查閱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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