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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0日 星期四

判決書遲簽收 法部允督促改進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9日電)監察院今天糾正法務部,認為檢察機關收到判決書後遲不簽收,導致上訴時間引發爭議,影響被告權益。法務部表示尊重監察院糾正,會督促檢察官確實依法律程序收受判決書。

  監察院通過監委葛永光、李復甸提案,糾正法務部。李復甸指出,有些檢察官收到判決書後,卻便宜行事,延緩上訴時間的起算點,損害訴訟當事人權益;且檢察機關收受判決書程序認定已爭議多年,法務部卻未謀求解決之道。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尊重監察院這項糾正,並會轉知各檢察署督促檢察官,應確實依照法律程序收受判決書。

  監委認為,刑事訴訟法規定的10天上訴期間太短,建議法務部應修法解決爭議。陳守煌表示,法務部不考慮修法,在實務上,希望法院送達判決書時,應讓檢察官與被告雙方同時收到書類,以解決雙方收受判決書時間點不一的爭議。10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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