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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高捷案 監院彈劾前高捷局長周禮良

高捷案 監院彈劾前高捷局長周禮良
更新日期:2011/01/11 19:15 王韋婷
監察院針對高雄捷運弊案調查後認為,前高雄市捷運局長周禮良在任內刻意曲解法令,讓廠商逃避政府採購法的監督,並收受廠商不當利益,監察院今天(11日)以11票比0票通過彈劾周禮良。
高雄捷運弊案喧騰一時,監察委員李復甸、陳永祥和馬秀如調查後認為,當時的高雄捷運局長周禮良一手主導高雄捷運紅橘線建設,卻沒有依行政院指示,審慎評估並落實執行BOT,假藉BOT之名逃避政府採購法監督,故意曲解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解釋,讓高捷逃避採購法的監督,在財務計畫還沒有獲得行政院核定前,就擅自與場商簽約。監委李復甸說:『(原音)在辦理高雄捷運BOT案過程中,財務計畫還沒有得到行政院核定之前,他就自己擅自作主,把案件跟營運廠商簽訂合約。』
彈劾案文指出,高捷工程經費高達新台幣1,000多億元,政府出資超過八成,民間業者不到一成,卻可以獨攬巨額採購發包與支配權,不夠政府採購法的監督。李復甸說:『(原音)民間參與的政策確定之後,周禮良應該在這個前提之下,大幅減少政府出資,轉由民間投入,可是沒有這樣做,還拿著3年以前已經通過的,由政府自辦的財務規劃為基礎,規劃捷運BOT案。』
李復甸表示,周禮良任內不顧利益迴避,領取高捷公司高額審查費與出席費,總計56萬元,辭職之後又繼續接受高捷公司提供的座車和薪資,監察院11日以11票對0票,通過彈劾周禮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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