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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30日 星期日

江國慶案 監委:記教訓防冤案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30日電)法律系教授出身的監察委員李復甸今天說,如果不能落實無罪推定、獨立製作筆錄、加強鑑識功能,就還會有江國慶案,甚至許榮洲也可能成為下一個司法冤案。

江國慶15年前在空軍作戰司令部服役,因涉女童姦殺案被執行死刑,如今此案平反,當時的士兵許榮洲遭收押。

李復甸說,如果江國慶案讓大家得到教訓,那應該是落實無罪推定、獨立製作筆錄、加強鑑識功能;「無罪推定」是刑事訴訟法最根本精神,沒被落實與法官、檢察官混合集中職前培訓有很大關係。

他指出,現在法官與檢察官一起訓練,互稱「同學」或前後期「學長、學弟」,視彼此為「自家人」;刑事審理程序,審檢雙方幾乎站在同一陣線、聯手打擊犯罪,卻忽視被告權益;但審、檢、辯3者在法庭的互動地位應該不同,法官在法庭「聽訟」,檢察官代表國家提起公訴,檢察官與被告地位平等。

李復甸說,筆錄制度也有很大問題,筆錄無法顯示程序實況;書記官如果不是逐字記錄能力要好,就是要懂法律,知道擇錄要點;現在很多書記官是「10個手指都是大拇指,無法逐字筆錄。」且法律系畢業者僅1/3;另外,江國慶案還凸顯證據取得沒有制度化的規範,以致該注意的沒注意、不相干物證卻變成判決依據。


 

法官出身的監委陳健民指出,對於證據的認定應該更審慎,不管司法或軍法都一樣,這也牽涉到個別法官與檢察官的素質與訓練、裁判品質的提升,包括犯罪手法隨科技進步,司法官有無在職進修、吸收新知。

他說,司法改革真正的重點是提升裁判品質、勿枉勿縱,才能真正保障人權;否則等到監察院查,已經是遲來的正義,「遲來的正義就不是正義」。

同樣曾任法官的監委高鳳仙說,過去鑑識儀器不像現在發達,很多物證以前驗不出來,現在卻可以驗出來,法官有必要在職進修,更深入了解鑑識技術。

高鳳仙說,如果承審法官都能仔細檢視所有證據、認真求證,誤判的程度將愈低。高鳳仙先前曾調查台中旱溪的竹竿性侵女童案,台中檢警已重啟調查,高鳳仙說,希望檢警勿枉勿縱,千萬不能為辦案又錯抓人。10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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