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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觸集撲浪

2007年4月19日 星期四

法學教育改革應注意方法與效果

立法委員李復甸國會研究室
新聞稿

親民黨不分區委員李復甸於今(十八)日下午二時舉辦「國內法學教育變革」公聽會,針對目前各大學法學教育問題及未來法學教育走向、司法官、律師考試制度之變革等,邀請各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及立法委員高思博、郭林勇、陳明真一起與會討論。

李復甸委員專任法律學系教授前後達三十年,曾任文大財經法律主任與世新大學法學院長等職,非常關注並瞭解法學教育的問題。對於目前法學教育所產生的狀況,認為已到了非改不可的階段,必須提出適當的變革方法,才能符合社會的期待及需求。而在幾年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也正視到國內法學教育問題,並提出了種種改革方案,民進黨籍陳明真委員即提出「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列草案」,擬將我國法學教育主體由現行之法律系所變成為三年制法律專業研究所,此將大大改變我國國內法學教育,引起法學界恐慌。

針對此法律提案,今日與會者多達20間國內的法律系所代表,包括輔仁大學陳猷龍副校長、政治大學科法所陳惠馨所長、台北大學法學院江朝國院長、玄奘大學法學院賴來焜院長、台北大學陳春生教授、交通大學科法所林志潔助理教授以及各學校學生代表皆提出強烈的批評,認為此種改革並無法改善目前所產生的問題,目前一般社會上所詬病如:司法官過於年輕、沒有社會經驗、欠缺專業知識,導致審判不符合人民期待。這些問題並不會因學制的改變而一定會有所改進。又此法律提案並沒有經過學界的討論,貿然改制只會讓法律專業研究所變相地補習班化,無法達成法學的國際化及多元化。各大學法學院院長及教授並提出沈重的呼籲,法學教育的確該檢討及改革,但改制並非唯一道路,傾聽多方面的聲音才是改革之道。

李復甸委員表示:在二十多年前,即已對法學教育提出改革之聲,認為法學教育應多元發展,法律系學生除法律知識外,更應多方面涉獵其他知識,才能面對瞬息萬變的社會環境,但我國法學教育以考上執照為目標,不僅限制了學生的發展性,亦限制了各大學法律系的教學自由,造成法學教育的僵化及不合社會期待等問題產生。今天藉此公聽會的機會,除了傾聽各大學法律系的意見外,亦可督促各大學法律學系自己產生改革的動力,對我國未來法學教育的改革應是一個良好的契機。

新聞聯絡人: 呂芸珮 2358-8536


相關資料請參閱:立法委員李復甸教授部落格http://fuldali.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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