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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觸集撲浪

2007年9月1日 星期六

只問能力 不分顏色 兼顧專長 平衡分工 九月一日記者會發言要點




只問能力 不分顏色
兼顧專長 平衡分工


以下有哪位比阿扁的口袋名單差 ?
行政法:湯德宗(中研院)、黃錦堂(台大)
稅法:黃茂榮(台大)、陳敏(政大院長)、葛克昌(台大)
商法:林誠二(東吳)
勞動法:黃程貫(政大院長)、郭明政(政大)、焦興愷(中研院)
訴訟法:邱聯恭(台大)、范光群、陳龍志(台大)、藍瀛芳(輔大)、楊淑文(政大)
親屬法:黃宗樂(台大)、陳惠馨(政大院長)、林秀雄(政大院長)、
國際法:蔡英文、羅昌發(台大院長)
律師:高瑞錚、尤美女、黃虹霞、蘇友辰、古嘉諄
法官:黃文圝、陳孟瑩、王昱之、黃瑞華、謝碧莉、高鳳仙、何菁莪、陳雅香、高金枝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我知道李教授在東吳有授課
也應該是公法方面的老師
不過李教授真的不分藍綠嗎
陳雲林訪台
人民當然有抗議的權利
這是集會自由和言論自由
人民拿國旗是言論自由的表現
拿國旗並不會對陳雲林造成立即而明顯的危險
也不會對陳雲林造成肉體上的傷害
警察看到人家拿國旗就要扯下來
或是強制帶走
這是違反比例原則
他只是向陳清秀教授所講在一個人散步到圓山
警察人員隔開就好
警察執法應該是過當
再者人家懸掛政治性廣告在大樓牆壁
台北市警察局要求商家與住家拆掉
法源依據是集會遊行法
好像感覺政黨輪替後
國家不再依法行政
國家再違法行政
警察人員的憲法知識和行政法知識好像很欠缺
有讀過一點書都知道
政治性廣告是政治性言論
在言論自由範圍
要受司法嚴格性的審查
李教授是一個知識分子
也是監察委員
難道不應該講一點話
難道不應該糾正警察機關
或糾舉警察局長
當然彈劾可能有一點違反比例原則
真正期盼李教授真的獨立行使職權
能做一點事
和我一樣
努力讓台灣超越藍綠
使台灣成為一個憲政國家和法治國家

認真研究公法知識的路人甲

mousquetaire 俠客 提到...

謝謝指教
我在立法院時
主張廢集遊法
集會遊行都不需要核准
遊行只需要向交通警察申請用路權即可
只是當時親民黨沒受到群眾支持
我的主張也就沒有依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