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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6日 星期四

林志信父親過逝15年才知欠債千萬元 立委李復甸盼修改繼承制度

林志信父親過逝15年才知欠債千萬元 立委李復甸盼修改繼承制度
2007/08/16 12:15
東森電視台記者倪鴻祥/台北報導

現行民法採當然繼承(概括繼承)為原則,應用到現實社會卻出現問題。林志信的父親意外過逝15年後,家人才接獲法院通知父親生前負債,現已累積1000多萬元債務,林志信的兄長因無力負擔,服藥自殺,司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精神,出現問題。立委李復甸16日上午呼籲司法機關,可否修改民法繼承篇,將繼承原則改採「限定繼承」。

曾長期執業律師、並長年在學交任教法律的親民黨立委李復甸,上午邀集立委黃淑英、雷倩等人,也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院家事法官、各大學法律系老師、律師,以及社工處人員和許多遭受「天上掉下來債務」的當事人,一起研討現行繼承制度的優劣。

當事人林志信的父親意外過逝15年後,家人才接獲法院通知父親生前負債,現已累積1000千多萬元債務,林志信的母親已70餘歲,所存80萬元養老金遭到凍結;領有殘障手冊、屬身障同胞的兄長,也因無力負擔債務,服藥自殺,林志信揹起千萬元債務,對未來前景已喪失希望與信心。

上午受邀出席的當事人個案,有夫妻離異10餘年,前夫死後數月,經現任配偶通知繼承事務,才知負債一事,而且因為超過法定聲請拋棄繼承的期限,無法拋棄繼承,也無法辦理限定繼承;也有人生前隱瞞債務關係,生後數年,家中才被通知需繼承債務,但一年利息將近3000多萬。

也有一例,是發生「代位繼承」問題上,即父親早逝後,後來阿公病逝,後娶的阿媽及子女都拋棄繼承,令親生阿媽所生子女的後代,莫名其妙的揹上4000多萬元債務。

對於這些「天上掉下來債務」的例子,每天實際面對個案審理的高雄地院法官陳業鑫就坦言,他在法庭裡聽到幾十件類似的案例,尤其卡債風暴後,情況更嚴重。

陳業鑫說,他很早就建議戶政機關,希望家屬辦理死亡登記時,能肩負相關法律告知責任,但戶政機關置若罔聞,他自嘲「就連我是法官,也一樣沒用」;他建議司法機關修法將繼承原則改採「限定繼承」,並「溯及既往」;這樣的意見,獲得立委李復甸等立委的肯定。

有關司法機關的態度,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鍾瑞蘭科長表示,法務部早已研擬修改民法繼承篇,並辦公聽會,廣邀學者研討,預定明年3月會正式向立法院提案修法;至於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簡色嬌則認為,繼承制度修改牽連甚廣,需從長研議整個配套,務求制度完善,因此需要時間研修。

相關資料請參閱:立法委員李復甸教授部落格http://fuldali.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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