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李復甸國會辦公室
新聞稿
眾所矚目限定繼承開始審議
今日(11月8日)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審議兩個眾所矚目的修正法案,一為「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其有關繼承人之權益保障之相關規定;另一為「刑事訴訟法第163、34、41等條」修正草案,關於是否朝向我國刑事訴訟法是否朝向當事人進行主義邁進及辯護人之通信、接見權等,進行大體及逐條討論審查協商。
上午有關「民法繼承編」之修正,其為親民黨籍李復甸委員於八月中召開「天上掉下來的債務,只能收嗎?」論現行繼承制度之優劣公聽會後,會中許多受到現行繼承法所害之繼承人向立委陳情,因不知父母親或其他親屬在外欠債狀況,或是因沈浸在喪親之痛中,而忽略辦理繼承手續,導致需背負「天上掉下來的債務」,對其生活造成相當大之影響,公聽會後此些繼承人之心聲終受到輿論媒體及立法諸公之重視,而紛紛提出相關之法案修正。
今天之審查除有李復甸委員之提案外,尚有國民黨團提案、賴士葆委員等提案及徐中雄委員等之四案併案審查,會中李復甸委員表示:每個委員的提案立意都相當良好,也是為了眾多的民眾設想,但其提案與其他委員不同在於「解決目前現有繼承人之問題」,也考量到公平性之原則,故在衡量債權人與繼承人間之利益後,保障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本案之第一要務,且政府機關之設立以公益為目的,非在營利,故當政府機關為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時,其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繼承人不繼受之,此債權人之限制為政府機關,而非所有之債權人,與之前金融界所擔心修法後將變成「自殺條款」,影響其權益,其認知有相當大的差距。
但因此次會議審查版本甚多,各個版本之間差異甚大,故於大體討論後,即將此四案全案保留,靜待朝野協商。李復甸委員認為,推動修法刻不容緩,朝野應摒除歧異,而以人民權益為重,且行政單位亦應全力配合,才能收事半功倍之效,盡快讓本法通過以不負人民之所託。
新聞聯絡人: 呂芸珮 2358-8536
相關資料請參閱:立法委員李復甸教授部落格http://fuldali.blogspot.com/
2007年11月8日 星期四
眾所矚目限定繼承開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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