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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5日 星期日

李復甸:選舉無效法官判定,陳水扁沒資格評論

2007-11-25 16:36 中廣新聞/康子仁

陳總統昨天放話,兩階段投票可能會選舉無效。

曾經打過三一九槍擊案選舉無效官司的立委李復甸強調,選舉無效是法官來決定,陳水扁根本就沒有資格說選舉無效。

如果中央和地方意見不同,頂多是縣市長要負起責任,公務員聽從長官指揮,不會有任何責任,民進黨政府不應該恐嚇基層的公務員。

〈康子仁報導〉

中選會堅持採取一階段投票,揚言要懲處配合兩階段投票的公務員,還要他們小心退休金泡湯,陳總統也放話兩階段投票選舉無效。

三一九槍擊案連宋委任的律師立委李復甸表示,依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如果出現選務違法,候選人必須在三十天內提出選舉無效,由法院做出判決,陳水扁根本就沒有資格說選舉無效,更不應該恐嚇基層的公務員,

李復甸認為,投領票是執行程序,既然中央已經委託地方執行,就不必管這麼細,如果中央和地方意見不同,雙方應該溝通。

如果協調沒有結果,頂多是縣市首長負起責任,公務員聽從長官指揮,不會有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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