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玩假的嗎?
司法院翁院長在三年前為文,指陳「司法公信力不能建立。原因在司法改革多非以人民觀點及訴訟當事人的權益為取向,人民感受不到司法的進步。」司法院因而訂定了具體方案,並在網際網路公布了具體革新措施及列管事項。為求實現司法為民的理念,配合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四條「無罪推定」原則,乃有刑事訴訟法第一六一條及第一六三條修訂之擬議,以保障被告基本人權。沒有「當事人進行主義」的配合運用,「無罪推定」是無法運作的。配合「無罪推定」增修「當事人進行主義」相關條文,司法院早於八十九年二月以秘台廳刑一字第三七六九號函送行政院,徵求意見,且為求周延並集思廣益,也已向學術界、律師界諮商,整合完成相關意見,且於年初與法務部協商取得共識,修法之方向因而底定,受到社會一致好評。
日前行政院為了護衛既有的「威權」統治,在法務部積極遊說壓力下,民進黨立院黨團將「當事人進行主義」的修正方向,又回復到「職權進行主義」的原點。枉顧民間對司法革新期盼之殷,出爾反爾,不能堅定支持司法革新,實在令人失望。
陳總統在就職演說中宣示,「中華民國不能也不會自外於世界人權的潮流,我們將遵守包括『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維也納世界人權會議的宣言和行動綱領,將中華民國重新納入國際人權體系。」民進黨內不乏精嫺法律捍衛人權的鬥士,應可深切了解「無罪推定」與「當事人進行主義」對司法革新以保障人權之重要。當司法院在努力遂行人權保障之際,民進黨竟然大開其倒車,棄置保護司法人權的核心價值,干犯天下之大不諱。難不成司法改革是玩假的嗎?
本文為作者於民國95年發表
2007年2月2日 星期五
司法改革玩假的嗎?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